根據國家人社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2017〕20號)規定:合同(協議)期滿,無正當理由不辦理出站手續或在站時間超過6年的博士后人員,設站單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須予以退站。
為規范博士后管理,現將以下博士后人員予以公告做退站處理,名單如下:
序號 |
姓名 |
博士后編號 |
進站時間 |
1 |
梁悅晨 |
221185 |
2018-11-15 |
公示期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日。公示結束后,將統一為以上人員辦理退站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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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