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提示 |
1.轉出標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實性由轉出方負責,此次交易過程中存在相關交易風險及法律糾紛由交易雙方自行承擔并解決。 2.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并不對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證。對任何因直接或間接使用本網站內容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關內容不準確、不完整而導致的損失,農村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部分轉讓標的可能涉及多次產權變更登記,多次產權變更登記所涉及的稅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 4.部分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無法過戶的情況,請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前去有關部門了解情況后在進行報名。 |
聯系人 | 姜*飛 | 聯系電話 | 13945324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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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薛*喜 | 法人電話 | |
支付方式 | 線下支付 |
位置 | 乜河村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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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編碼 | 目前用途 | 閑置 |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800 | 使用面積(平方米) | |
使用年限(年) | 已用年限(年) | ||
附屬設施 | 評估價 |
標的類型 | 房屋 | 是否屬再次轉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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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價格 | 134400 元(總價) | 交易價款/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信息 |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開始實施的前五日,乙方即一次性將第一個年度半年租金繳納給甲方,以后的租金在每個半年租期到期前五日內繳納。即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需向乙方出具相應的稅費發票,因甲方未及時出具相應發票,而導致乙方逾期付款,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因此造成乙方不能如期使用標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出租標的用途為生產及庫房使用,不可改變標的用途。 2、交易機構將出租方提供的資料進行了全面如實披露,并不表明能夠對出租標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進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機構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標的相關資料及所作的陳述僅供參考,不作為交易機構及出租方對標的品質和數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出租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出租標的移交的憑據。 3、出租標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國家建設征用土地、開發拆遷、政府政策性規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標的無法交付時,租賃合同自動終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機構均不算違約,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等款項全額無息退還給承租方。 4、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標的無法交付的,與交易機構無涉,承租方有權要求交易機構退還交易保證金(不計息)。 5、租賃期間,標的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當地政府依法對租賃物中的房屋進行征收或政府動遷造成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租賃合同終止。承租方應主動配合出租方搬遷事宜,出租方應當將剩余期限的租金無息退還給承租方。若承租方不配合政府征遷,不在規定時間內無條件遷出,向征遷部門索要各種補償等情況,承租方不按規定如期搬遷的行為,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6、標的經營期內構建生產設施等附屬物需要經過產權方書面同意。 7、標的如被征占、退回等情況下,地上附屬物補償歸村集體。8、標的到期地上附屬物等生產設施不遷走的地上附屬物無償歸集體所有。 9、標的生產經營必須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 | ||
受讓方條件 | 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承租方在繳納競價保證金前需對出租標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現狀進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親自查驗出租標的物。意向承租方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表明對出租標的全部現狀的認可和接受,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與經濟責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出租標的可能與實際有誤差,僅供參考,標的以實際情況為準;如確有誤差,成交價款和服務費不作調整。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交易保證金(元) | 15000 |
服務費 | 成交價格*2%農村集體資源資產類項目受讓方為農民或集體經濟組織的,免收交易服務費 | 掛牌公告期 (工作日) | 7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 滿足摘牌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競價方式 | 正向競價 |
階梯價 | 1000 | ||
報名起始時間 | 2025-10-20 09:00:00 | 報名截止時間 | 2025-10-28 16:00:00 |
競價起始時間 | 2025-10-20 09:00:00 | 競價截止時間 | 2025-10-29 10:00:00 |
價款劃入賬戶 | 賬戶名稱:黑龍江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開戶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市泰山路支行 | |||
賬 號:923000010016950027 | |||
備注 | 報名聯系方式、項目咨詢: 曲女士0453-6526676。 繳納保證金咨詢電話:0451-87200287。 業務監督電話:0451-87200259。 一、《黑龍江省農村產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出讓方、意向受讓方在交易過程中發現有下列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理。 1、擾亂正常交易秩序,不聽勸阻的; 2、對交易項目進行圍標、串標、拆標,從中謀取私利或逃避監督的; 3、私自透露談判底價,造成經濟損失的; 4、提供虛假材料,造成嚴重后果的。 5、項目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簽訂標的合同,支付交易價款的; 6、競價過程中連續亂出價等不正當行為的; 7、交易中發現有其他違規行為,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報名方式: 線下支付項目:先繳納保證金,再報名。 附件上傳:自然人報名請上傳本人身份證、繳納保證金憑證。 單位報名請上傳營業執照、對公繳納保證金憑證、身份證圖片。 審批人選擇:金鵬聰 請意向方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報名和繳納保證金。 三、須知: 1、競價時間截止,所有意向受讓方均未報價導致本次網絡競價終結的,視為違約,所有意向受讓方交納的競價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劃歸出讓方所有(含唯一意向受讓方)。 2、交易機構將出讓方提供的資料進行了全面如實披露,并不表明能夠對出租標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進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機構及出讓方提供的出租標的相關資料及所作的陳述僅供參考,不作為交易機構及出讓方對標的品質和數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出租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出租標的移交的憑據。 3、意向受讓方應到標的物現場詳細察看標的物的現狀和瑕疵情況,務必在交納交易保證金前對轉讓標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現狀進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親自查驗轉讓標的物、向相關管理部門了解標的現狀或聘請專家鑒定等。若標的現狀與項目公告內容有差異的,以標的現狀為準,不得以未勘察為由不履行后續手續,一經成交交易價格不作調整。 4、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意向受讓方對出租標的現況、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內容的認可和接受,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與經濟責任由意向受讓方全部承擔。 5、出租標的可能與實際有誤差,僅供參考,標的以實際情況為準;如確有誤差,成交價款和服務費不作調整。 6、出租標的成交后,受讓方應當按照本公告的約定與轉讓方簽署《租賃合同》,并嚴格履行《租賃合同》中的條款。 7、受讓方無正當理由不簽署或未按期簽署成交確認書或交割協議、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價款及交易服務費,黑龍江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或出讓方有權視作承租方放棄標的。受讓方放棄或視作放棄出租標的的,出租標的可再次出租 8、如再次出租時的成交價款低于本次成交價款的,出讓方保留追訴違約受讓方補足差額的權利。 9、本公告全部內容由出讓方提供,若實際情況與公告不符或故意隱瞞重大應披露事項,由此產生的法律問題及相關責任由出讓方承擔。 10、平臺顯示的合同為示范文本僅供參考,具體合同以與出讓方簽訂為準。 | ||
附件下載 | 7號招租資產出租明細表.xlsx |